导报讯(记者刘龙)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公告》,漳州榜上有名,成为福建省继厦门、泉州之后第三个国家节水型城市。
国家节水型城市是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最高荣誉称号。据介绍,近年来漳州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保证节水投入等一系列举措,形成了一套监督有效、科学合理的节水法规体系,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漳州市工业生产重复利用水量5581.5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