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石倩
近日,武汉市民吴女士反映,自己在快递代收点取件时被拍下了人脸照片。她担心人脸信息被留存后,会有泄露的风险。
昨日,极目新闻记者走访了江城五家快递站点,发现仅吴女士去的这一家装有带摄像头的自动出库设备。这家快递站的工作人员解释,留存人脸照片也是无奈之举,只是用于产生纠纷时查证,别无他用。律师表示,拍摄留存人脸照片,涉嫌侵犯客户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店方称拍人脸用于后续纠纷查证
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武昌和平大道金地国际花园的快宝驿站取件时,看到一个带摄像头的设备。该设备不仅扫描包裹条码,还将她的人脸拍摄了下来。她担心,人脸信息被留存后存在泄露等隐患。
昨日,记者找到这家快宝驿站,看到了一台带摄像头的取件设备。站点负责人表示,这是一台自动取快递核销出库的设备,只用于扫描快递包裹上的条码。记者多次询问,该负责人均回复称,设备只扫条码,不会拍照。
记者随后拨打了该站点广告上所留的手机号,表明身份后,工作人员张女士解释,之前曾有客户拿错快递,导致快递主人没有收到快递而产生纠纷。于是他们采用取件设备拍照留证,主要是为了以后出现此类纠纷时可以取证,避免冒领情况再次发生。
那么,这些被留存的照片,会在系统里储存多久?张女士表示,收集的照片一般会储存3个月,并且只存储在网点设备上,不会外泄。只有当包裹出现异常时,才会调出照片来进行查证。
律师称拍照片留存涉侵权
给取件人拍照片,在快递点是常见现象吗?
昨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洪山区一家快递代收点,询问站点负责人:“取快递需要提供什么信息吗?”对方表示,只需要报姓名或者手机号,扫描一下快件条码即可。
在友谊大道一家快递点和和平大道两家快递驿站内,记者也没看到任何摄像设备。站点工作人员均表示,取件无需拍照留证,只需要报姓名或手机号,再扫描一下条码即可。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朱虹律师表示,快递站点在未征求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权拍摄人脸照片留证的,也不能将拍照作为取件的前置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肖像权。拍照留存会导致公民的私密信息被采集,站点拍摄客户人脸照片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和肖像权。
不拍摄人脸信息留存取证,那么如何防止快件被冒领?朱虹建议,快递站点可以采用姓名、手机号码和手机取件码3个信息同时核对的方式,对取件客户进行甄别。客户取件时,3个信息缺一不可,这样基本上可以杜绝错拿快递的情况。因此,拍摄人脸照片并无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