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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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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审计规范

  审计规范是指审计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

2.审计规范的类型[1]

  与审计活动的类型相适应,审计规范可以分为三类:国家审计规范内部审计规范和社会审计规范。国家审计规范是指由国家规定或认可的,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活动中,审计部门及其人员、被审计单位及其他参与审计活动的有关单位或个人都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内部审计规范是由国家、实行内部审计的部门、单位或内部审计职业团体制定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社会审计规范是由国家或社会审计职业团体制定的,社会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在开展审计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

3.审计规范的基本特征[1]

  审计规范具有一般社会规范的共同特征,但审计规范作为国家审计监督对审计工作管理的基本行为规则,还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审计规范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规章等形式加以规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审计法规的国家意志性,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②审计规范的法定性,一般是通过法律、法规、规章等形式加以明确规定的,审计部门及其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具有法定的约束力;③审计规范的强制性,这种法定性决定了审计规范必须得到遵守,拒不执行的,将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执行,并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审计规范是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应当怎么做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在审计规范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3)审计规范是参与审计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审计规范不仅规范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行为,有的也规范被审计单位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与审计工作有关的行为,要求参与审计活动的各方当事人都应遵守。

  (4)审计法律规范对审计职业道德具有较大的包容性。审计职业道德是审计人员履行审计职能时的一项基本职业要求,和一般的社会公共道德不同的是,它可以由国家或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实践和审计职业的内在要求加以确立,并要求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认真遵守。如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国家审计准则》中的“一般准则”也对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作了明确规定。审计署还专门颁布了《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作为我国国家审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项具体准则。

4.审计规范的作用[2]

  (一)审计规范有利于审计法规的具体化

  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以来,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一直是审计机关的奋斗目标之一。审计法将我国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审计机关领导体制审计职责审计权限审计程序等基本问题确定下来,审计法规的颁布是我国审计工作法制化确立的重要标志。随着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确立,审计法的有关内容需要进一步具体化。审计规范化就是依照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它将审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具体落实于审计。

  (二)审计法规有利于规范审计行为

  如果审计人员不具备职业素质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职业标准和作业程序等不统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按照各自的理解、经验乃至偏好去实施审计手续,必将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效率。因此,必须制定统一的规范,对职业资格、职业标准、作业程序、审计评价审计处理、处罚等作出相应的规定。

  (三)审计规范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审计规范规定了从制定审计计划直至审计资料归档整个过程的作业规程。具体地说整个工作过程中审计人员必须实施哪些审计手续,完成哪些项目测试,采用什么样的审计方法等都要有明确要求。如果审计人员按照规范的要求去执行审计业务,那么其工作质量就能得到保证。同时,审计规范是审计工作经验的结晶,反映了合理有效的审计作业规程与方法,按照规范的要求去执行审计业务,审计人员就可以少走弯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四)审计规范是判别审计责任的重要依据

  审计机关在出具审计意见书,下达审计决定后,被审计单位可能对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处罚不服,要求复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如何判断审计机关是否应该承担审计责任,关键要看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是否遵循了审计规范。如果审计人员违反审计规范的要求,存在过失甚至舞弊,作出了错误结论,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那么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审计规范与审计组织体系的关系[3]

  由于审计组织体系中有三种不同的审计类型,其审计规范也随审计组织的不同而有区别,表现为政府审计机构、民间审计组织、内部审计部门有其相对应的审计规范。如以上所述,审计规范在审计标准上有相同之处,即无论政府审计机构、民间审计组织,还是内部审计部门,在通用、具有共性的审计标准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即使各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但在实施审计标准方面仍具有共性。可是,各审计组织在国家审计立法、审计准则两个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说来,无论在审计机构设置、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审计人员的配备与业务条件,还是对审计组织的管理审计报告的提供等方面,都差别甚大。例如,我国的审计规范(审计标准除外)就是依不同的审计组织分别制定并实施的。国外的情况也是这样。

  国外的民间审计有自己的民间社团性组织,政府审计有自己在社会上的特有地位及官职系列,而内部审计也有本职业领域内的协调管理组织。可以说,国外也是不同的审计组织各有自身的审计立法和审计准则,并分别依据不同的审计规范执行审计业务。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在阐述审计组织与审计规范时,将依据不同的审计组织,分别进行各自的构成情况、职责权限、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等的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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